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请在信封外注明“2019博士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4、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考生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

⑤两位意向主导师,请在医学院主页“招生信息-博士研究生导师风采”查询导师名单(导师的实际招生计划尚未公布,导师风采仅供参考,考生可选填意向导师)。(12)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4),推荐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等方面,需单独装入信封并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6、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报考条件,还须同时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考生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申请考核的考生,其资格的初审及考核办法请查看招生办及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3月18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bsbm..cn/xmuphd/logi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特别提醒: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须打印),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申请考核的考生,其资格的初审及考核办法请查看招生办及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bsbm..cn/xmuphd/logi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特别提醒: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须打印),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请在信封外注明“2018博士报名材料”字样,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还。

1.初审:考生所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申请考核的考生,其资格的初审及考核办法请查看招生办及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bsbm..cn/xmuphd/logi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特别提醒: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的考生无须打印),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