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8年4月18日

评奖人数在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范围中,由学校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总人数和等级,并按该比例确定各省市三等奖获奖人数、等级和名单;综合改革省市(浙江和上海)获奖等级、人数根据录取情况另行确定;艺术类设立获奖名额5名。以上获奖等级新生均无须自行申报。

评奖程序和发放由招生办公室和学生处根据各省市新生录取情况提出评奖原则和方案,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公示一周。根据教育部41号令,学校将在学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发放。复查不合格或放弃入学资格及学籍的学生,则取消其所获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研究生处和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联合培养的四年制高职本科新生设置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备注:具体评定规则见招生网相关文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五年制联合办学的学生不参与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2本办法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附件阳光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阳光学院2021年5月26日答案来源于2021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020级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办法自2017年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5月4日

本办法自2018年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4月18日

本办法自2018年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