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编制拟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协助组织自主招生考试;拟定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将以上工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布考生成绩;将拟录取考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三)设立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大纲的组织编制和审定、命题、阅卷、面试、测试、评分、录入分数等组织选拔考核工作。
(四)设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学校监督与申诉工作,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

组织机构1、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成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3、成立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4、成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学校设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学校设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