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3.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考核办法(一)文化考试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2、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9号)3、考试时间:150分钟4、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题,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其中客观题采用机读卡阅卷评分,主观题采用人工阅卷评分。5、考试内容: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6、考试实施:考生持

报名方式(一)2018年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阶段一: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间要求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填报学校志愿。阶段二: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www..cn)中的“2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1.报名录取组:牵

相关规定(一)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二)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三)已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中职类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8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350名,其中:普通类235名,中职类70名,特长类45名。若单独招生计划中的中职类、特长类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单独招生计划中的普通类计划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序号专业科类合计普通类计划(名)中职类计划(名)特长类计划(名)学费(元/学年)体育文艺美术、书法1法律事务文理

郑重声明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郑重声明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郑重声明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郑重声明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3.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