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1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1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1)2018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电话:;email:tihkadm@.hk联系方式:电话:;email:tihkadm@.hk

报名程序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两个环节。(一)注册填写报名信息。1.首次报名人员,需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完成实名信息注册,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名:(1)2018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电话:;email:tihkadm@.hk联系方式:电话:;email:tihkadm@.hk(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3)每

资格证书申领审核与发放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所在地为通过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范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二)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审核人员如对考生信息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

(一)报名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1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1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