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政策(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

职业道德部分1.关于道德,准确的说法是()。(A)道德就是做好人好事(B)做事符合他人利益就是有道德(C)道德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特殊行为规范(D)道德因人,因时而异,没有确定的标准2.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是()。(A)集体主义(B)人道主义(C)功利主义(D)合理利己主义3.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A)诚实守信(B)办事公道(C)为人民服务(D)艰苦

招生计划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2万人,共计划招收本地中职学生3.3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各区市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于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2.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请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将相关方案进行传达,便于学生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参加自主招生。 相关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教处联系,联系电话:。

自主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市内三区和崂山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5月17日(星期四)8:00至5月19日(星期六)20: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

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未满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