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的方式。
1.户口在宁夏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取得考生号,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户口在宁夏的往届考生,回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3.户口不在宁夏,而在宁夏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
(三)报考类别:分类考试中职类。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报考分类考试中职类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测试项目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疗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政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物流、水利电力、阿语、葡萄与葡萄酒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450分。今年,政法类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专业(经济法律事务方向)、刑事执行专业、行政执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物流类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医疗卫生类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和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建筑类、水利电力类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物业管理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财经商贸类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教育类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文化艺术类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和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石油化工类由银川能源学院组织测试,报考银川能源学院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服务类酒店管理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相应测试。凡已参加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拟报考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项目类别,没有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于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要求的职业院校,考生在报考该院校时无测试项目类别的限制。
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必须履行报名手续,经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
(四)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户口不在我区须提供毕业学校证明)、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日期时间考试科目考点考场人数考场数3月31日9:00—12:00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学院1#实训楼25(末考场16人)18

报考资格及要求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18年宁夏高考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组织领导(一)成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考负责制,由学院院长担任主考,分管招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主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负责测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测试工作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重大事宜。主考:杨树森副主考:荣标马成旭尤学文蔡春燕成员:李润安郑文昭李世魁刘明辉刘亚光马雪文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为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1.命题: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命题。试卷的印刷

7.安全保卫组组长:刘金章(1)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2)负责考场所在地及考场周围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及时疏散出场考生,禁止出场考生在楼道逗留。(4)负责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隐患。(5)负责引导工作人员车辆存放在指定区域,保证道路畅通。

(9)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10)协调落实各项经费。

指导思想在学院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才、公开公平、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的原则,规范职业技能测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2.考试科目分值:(1)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2)测试相关内容参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2018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测试项目满分为450分。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徐秋红成员:张朝阳齐河宁薛金玲工作职责:(1)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打印考场号、座次表、桌号。(2)建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机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事件,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3)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4)制作考点标志横幅、各个岗位标志牌、问询处、物品摆放处、医务室、厕所等标志。(5)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咨询

4、考务组组长:刘亚光副组长:张钰梅莫丽敏成员:信息中心所有工作人员(1)制定考试实施程序。(2)选聘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测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人员参加考务工作。(3)负责测试场地、考场的布置,制作考场平面图、制定考生注意事项。(4)负责考场门号、桌号的张贴(5)负责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