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计划临床医学5+3医理科30口腔医学5+3医理科2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医理科6临床医学5理科不多于35口腔医学5理科不多于4儿科学5理科不多于10临床医学(精神医学)5理科不多于5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招生计划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终核定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考试时间与分组安排检录工作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电脑系统随机分组分配考生的考场及面试测试顺序。不得自主调换考试顺序。

2.面试结果将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zs..cn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njmuzs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注:两门选测科目每门折算分为:A+等级10分,A等级6分,B+等级4分,等级2分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与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核定为准)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五28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生物2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口腔医学53一体化五5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一体化五6临床医学五40口腔医学五8儿科学五10预防医学五3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项目所占权重备注高考成绩55%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再按55%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计入总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面试测试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计入总分加分项目

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计划临床医学5+3医理科30口腔医学5+3医理科2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医理科6临床医学5理科不多于35口腔医学5理科不多于4儿科学5理科不多于10临床医学(精神医学)5理科不多于5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