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确认考生资格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证书和信息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时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5、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3日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一)确认考生资格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证书和信息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时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5、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1日下午5:00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2、根据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考生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复试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要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以及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的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与综合能力占100分。外语交流能力占50分(面试中进行),考核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交流能力。实践能力占50分(面试中进行),考核要求:对学生的实验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0日下午14:00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一)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在复试阶段,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严格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证书和信息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考生复试信息确认1、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校内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在3月23日1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02.119.84.31/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点击“成绩、复试、录取”页面,选择“复试科目”、“是否参加复试”,确定后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确认无效,影响复试。)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2、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如需修改联系方式,请登陆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02.119.84.31/Open/RecruitTkss/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