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按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导师确定 在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通过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在新生入学前不确定导师。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

1.第一志愿考生录取(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2)各学院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录取指标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确定的招生计划基础上,结合2018年生源情况和招生实际下达计划,确定各学院录取指标。各学院须完成已下达招生指标数,并不得超指标录取。我校预留部分2018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调剂(简称校外调剂),各学院接收校外调剂指标另行下达。

一、工作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体检及有关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