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优录办法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文理科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备注:高考成绩=高考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6、志愿填报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报名条件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确认考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报名方法即日起至4月2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n),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③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

招生专业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

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5.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

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