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5212联系电话:0574-传真号码:0574-学校主页:http://www..cn招生主页:http://zs..cn“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招生主页(ht

5综合测试时间4月18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5.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020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综合测试时间:7月12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020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7月1日上午10:00-7月11日下午15:00;

4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间网上自助打印4月13日上午10004月17日下午15005综合测试时间4月18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5日上午10:00-4月12日下午15:00;

5.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以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5日上午10:00-4月12日下午15:00;

第十三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者,则取其高等级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