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教育法规的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学生必须按规定缴费。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并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办步骤如下:
(一)提供申报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下载打印);
3、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被录取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我校开户户名:辽宁工业大学,开户银行:辽宁省锦州市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
4、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5、经办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签订贷款合同。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网上确认。
2、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农村信用联社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单》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经学校确认盖章后,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本人申办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锦州银行卡存、汇款方式。以上两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辽宁工业大学新生缴费方式说明》及《新生缴费指南》。辽宁工业大学二〇一八年七月★同学们还可关注学校招办微信、手机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收费标准(一)学费:我校学费均一年一交,交费时间为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收费金额见附表)。(二)宿费:学生按学院班级集中住宿,统一分配房间、床位,宿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各专业宿费收取标准见附表。其中个别专业的部分学生以入学时实际住宿情况为准,多退少补。(三)代收费1、公寓备品费(咨询电话:):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防止垃圾棉进入校园,学

(三)代收费1、公寓备品费(咨询电话:):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防止垃圾棉进入校园,学校为学生准备了经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定点生产并检验合格的公寓备品(含棉被1件、棉褥1件、夏被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芯1件、枕巾2件、枕套2件、蚊帐1件、被蒙1件,共14件),费用总计513元。(专升本学生此项不交)2、预交第一年教材费:800元。以后每年按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3、体检费

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416-)新生入学时需将本人档案(纸质)通过自带或组织转递方式交到所在学院。

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入学时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县以上(含县级)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台头)开到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16-);团员,有团员证的新生直接带团员证,无团员证的新生须持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辽宁工业大学团委(咨询电话:0416-)。

缴费方式与注意事项(咨询电话:0416-)新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缴费:1、锦州银行支付钱包—锦银E付。2、锦州银行卡存、汇款方式。以上两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辽宁工业大学新生缴费方式说明》及《新生缴费指南》。辽宁工业大学二〇一八年七月★同学们还可关注学校招办微信、手机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报到与接站(一)报到时间:9月1日(二)接站安排学校8月31日13:00—22:00、9月1日7:00—17:00在锦州火车站(包括锦州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三)报到地点: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前广场(辽宁工业大学南门)。(四)报到程序1、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接待站报到,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新生报到单和交费收据。2、持《新生报到单》和交费收据到所住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按所分宿舍房

(二)接站安排学校8月31日13:00—22:00、9月1日7:00—17:00在锦州火车站(包括锦州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

(五)特别提醒1、为培养大学生自立、自理能力,学校鼓励新生独自报到,建议家长尽量不要“送学”。2、到各学院报到时,请将《辽宁工业大学2018级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交所在学院,以便学校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并与家长建立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以共同做好学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才。3、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于8月29日前与学校学生工作处联系,超过3天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16-)按国家教育法规的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学生必须按规定缴费。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并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办步骤如下:(一)提供申报资料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