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领导1、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2、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制定本学科“申请-审核制”具体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研教办主任及当年获得招生资格的部分博士生导师担任。3、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招生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其中申请人选择的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2、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3、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4、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

二、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1、招生导师和招生人数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已通过“申请-审核制”完生计划的导师不再安排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招生,未通过“申请-审核制”完生计划的导师其剩余招生指标纳入本年度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中继续招生。

七、录取1、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家组审核评定综合成绩,以导师为单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录取名单和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2、研究生院根据一级学科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3、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需按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4、整个录取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左右完成。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8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毕业、就业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等与其他全日制同类型博士研究生相同。

五、申请程序和要求(一)申请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20日将申请材料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天16:30之前)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个环节报考费285元。1、申请者请先登录《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2、联系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进行考核,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3、有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提交《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

第三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2.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

(三)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1.必须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3.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