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本连读:毕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语专业)、南京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南京工业大学(工程专业)、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等高校本科文凭。
五年制大专:毕业颁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专文凭。
3+3中专接大专:前三年毕业颁发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文凭,后三年可直接进入专科段学习,毕业颁发江苏大学大专文凭。
3+5中专升本科:前三年毕业颁发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文凭,后五年按阶段依次进入专科、本科段学习,毕业颁发江苏大学大专、本科文凭。

1、报考条件(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务必请考生关注并合理填报专业志愿。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原则

1、报考条件(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2、选修、必修测试科目: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其他测试科目不限。

(6)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毕业文凭: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咨询电话:025-,,网址:http://www.微信公众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办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毕业文凭:毕

8、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性奖励分和照顾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毕业文凭: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8、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性奖励分和照顾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毕业文凭:毕业文凭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2020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江苏省)报考条件

3、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批次专业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批次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3、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批次专业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批次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