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具有百年的办学历史和20多年的高职教育经验。学校现面向全国12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数65个,涵盖理工、农业、医学、经济、管理、法律、教育、艺术等门类。学校面积2277亩,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1亿元;分设13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477人,其中正高111人、副高328人,全日制在校生数2.4万余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5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留学生。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认可,截至2017年8月31日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统计,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97.8%,名企强企进校招聘呈常态。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17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18日前;第二批:2018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3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规格、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身份证及高考报名证复印件;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高考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三)考核及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拟申报专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完毕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招生网通过公告告知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免试升学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第七条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第八条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免试升学学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免试升学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免试升学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取消学籍。
第十条咨询电话:0579—82265035

报名方式(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院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二)材料递交: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登记表一式三份: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

录取规则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校相关或相近专业。

报名条件(一)具有浙江省2013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中职毕业生。(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本章程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2014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性别 政治面貌 邮政编码 家庭详细地址 高考报名序号 所在中学 中学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手机号码 赛事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时间 拟申报专业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

第四条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工作流程:(一)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

第十三条通讯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12018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照片性别政治面貌邮政编码家庭详细地址考生号所在中学中学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手机号码赛事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拟申报专业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招生

2022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免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8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档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20多年的高职教育经验学校现面向全国14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数59个涵盖理工农业医学经济管理教育艺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5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院校,具有百年的办学历史和2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