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申请报考我院,由我院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免试到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已取得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2019年2月20日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申请,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免试考试成绩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流程考生申请: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可在院校招生网站下载),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提交材料: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起至3月6日16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院。学院审核:学院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获得由省教育厅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