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可自备伴奏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声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器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3.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舞蹈主科考试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剧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测试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人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下竖、横叉,下竖叉同时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并控制)、点翻、四位转。个人测试由考生将舞蹈的基本技巧动作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双飞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术技巧组合展示。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必须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剧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选,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剧目时间控制在2-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音乐伴奏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等方面进行考核。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5.按照所抽视唱试题的节奏、速度演唱,90秒内完成;
6.可选择试题A、B、C、D四个等级中其中一个等级。
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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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13:11

成绩查询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并公布专业合格线和分数段,对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发放专业合格证。 附:1.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声乐评分细则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考生须知 5.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科目考生须知附1

(三)舞蹈 舞蹈主科考试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剧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测试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人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下竖、横叉,下竖叉同时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并控制)、点翻、四位转。个人测试由考生将舞蹈的基本技巧动作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双飞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术技巧组合展示。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必须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舞

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器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

2.考试准备 音乐类专业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标准化考点,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 考点应有明确的考点平面图、公告栏等标识,同时还应将《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统考时间表》、《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统考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等张贴在考点的醒目

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7日8:30-10:30 2.考试准备 音乐类专业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标准化考点,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 考点应有明确的考点平面图、公告栏等标识,同时还应将《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统考时间表》、《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统考考生须知》

3.考试实施 音乐类专业笔试(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先听CD后答题。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 具体操作参照《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统考考务实施要点》(另发)的相关规定。

1.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从2018年3月5日开始,按主科分批集中进行。考生须于网上约考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考点设置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7日8:30-10:30

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