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内容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MBA、MPA笔试科目为政治,下同)、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其中,第一批次复试的英语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其余批次复试内容均由招生学院自行安排。1.英语笔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科目为准。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

五、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办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初次核查,面试时再次对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所有考生除核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学历学籍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2.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生和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

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1.5:1,学科招生计划较少且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适度扩大复试差额比例,做到优中选优。4.坚持扩大招生学院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招生学院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制定

1.复试通知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所发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体检。具体办法详见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凡报考专业复试科目可选的考生,务必按照招生简章中的备选复试科目自行选择本次复试的笔试科目名称,并在报到时在所报考学院登记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唯一的考生不需登记!

五、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全日制研究生拟接收的调剂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外,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应届本科考生、与应届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985或211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院各个研究所。2.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四、工作程序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各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确定复试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3.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2.复试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并通知申请者。复试前,申请者须将学生证、身份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审核。复试内容为:(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六、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3月19日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报到地点河南理工大学1号实验楼通道各学院接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