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复试时间与复试安排复试时间10月14日10月17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到邮箱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单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还需提供202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教师聘用合同的电子档复试内容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精心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可采用综合性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破格原则1.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和专业。2.考生应是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中专业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3.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或者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4.破格复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5.破格考生成绩“破单不破双”(即总分或单科)。6.破格比例控制在我校总计划的3%之内。

七、招生导师的确定各学院(系)招生导师以2018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每个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院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选拔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复查的记录材料并由学院自行保存三年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交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六、复试工作准备1、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必须于3月25日前张贴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教育学院须与方向所在学院衔接好复试安排与成绩传递的时间。2、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提前向考生公布。招生指标应向科研

3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按照总成绩综合排名导师根据本人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审查无误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十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及时与各学科导师交流联系,在复试时要选定导师。

2.各博士点根据生源和计划数在学校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自定本点的复试分数线,报研招办备案。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58291312研究生院电话:0731-58291000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办公室2018年4月22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1、学校根据各学院上一年执行计划数的50%作为基数,再按照国家级人才及平台、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新生报到情况、论文送审及查重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型计划、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学校下达各学院招生计划,在4月1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分配。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复试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1.5倍以内。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统一在校园网公布。3、接收调剂考生(报考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