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技能加分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专业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属同一类别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
(2)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30分;
(3)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40分。
2.技能竞赛获奖加分
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50分。
(2)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6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五)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五)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加分政策1.专业技能加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专业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属同一类别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2)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30分;(3)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40分。2.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

加分政策1.专业技能加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专业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属同一类别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2)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30分;(3)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40分。2.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