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郑州大学国际学院
只招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3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5%(不低于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设计学类专业13000元/年 生,文、理科专业11000元/年 生。-许昌学院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年·生。
第十九条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条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每生每年2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
5、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或学分、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录取结果通过许昌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4—2968818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n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委员会。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动画-郑州轻工业学院
设计学科::
(二)分流办法
1.分流时间:一年级由学院基础教学部进行艺术通识教育,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各自专业。
2.分流专业:
设计学类可分流至: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等6个专业;
美术学类可分流至:绘画、雕塑2个专业;
动画专业不进行分流。
3.分流依据:学生按照一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所有学科总成绩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分流志愿:由学生填报分流志愿,志愿必须涵盖分流学科类别中所有专业。
5.分流规则:学院根据学生学科绩点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二、中外合作办学
(一)招生专业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郑州轻工业学院
(二)分流办法
1.分流时间:报到入学后。
2.分流专业: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可分流至: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3.分流规则:
新生报到入学后,按规定统一填写分流志愿,根据学生专业意向和高考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各自专业。
学生入学后将进入不同专业方向学习。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在第一学年强化英语教学,全面提高学生英语能力,使其在后期专业学习时更好消化和吸收引进的国外大学教育资源。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七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 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在生源不足的专业中对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含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设计学类、绘画、雕塑-郑州轻工业学院
(二)分流办法
1.分流时间: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艺术通识教育,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各自专业。
2.分流专业:
设计学类可分流至: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等6个专业;
绘画、雕塑专业不进行分流。
3.分流依据:根据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学科总成绩和综合表现计算综合成绩绩点。
4.分流志愿:由学生填报分流志愿,志愿必须涵盖分流学科类别中所有专业。
5.分流规则: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备注: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如下: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90分折合为4.0绩点,91分折合为4.1绩点,依次类推,下同),优秀等级折合为4.5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良好等级折合为3.5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中等等级折合为2.5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及格等级折合为1.5绩点;
60分以下和不及格等级折合为0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