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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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13:39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学费:3300元/生·年(文科专业)、3600元/生·年(理科专业)。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一)学费: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56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专业3300元/生/年;部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加强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培养,以利于学生毕业后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一)培养费: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56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专业3300元/生/年;(二)住宿费:400--800元/生/年。

第十九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700元。医学类专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400元。※我校本科合作办学的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本科合作办学其他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如政府对高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校按新标准统一执行):(一)学费: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二)住宿费:600--800元/生/年。(三)职业技能培养费:电子商务、移动应用开发、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专业由联合培养单位(武汉打造前程教育公司)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后,按照4500元/生/年收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如政府对高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校按新标准统一执行):(一)学费: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700元。医学类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专科:每生每年4400元。※我校本科合作办学的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本科合作办学其它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如政府对高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校按新标准统一执行):(一)学费: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软件学院本

第十八条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对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2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要求,收费44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