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 学院 | 一级学科 | 海南大学导师 | 中国政法 大学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考试科目 |
| 法学院 | 法学 (030100) | 王洪宇 | 卞建林 | 诉讼法学 | 1 | 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张丽娜 | 孔庆江 | 国际法学 | 1 | |||
| 阎二鹏 | 王志远 | 刑法学 | 1 | |||
| 常 健 | 李曙光 | 自由贸易港法学 | 1 |

四、相关要求:①现场认证时,考生须出示的原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位证书和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②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清单附后)。③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一律视为现场认证不通过。

三、现场认证流程:①现场资格认证→②提交相关材料→③领取准考证

⑤在职攻读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①现场认证时,考生须出示的原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位证书和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二、现场认证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3.流程:①现场资格认证→②提交相关材料(附后)→③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4.要求:①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位证书和后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②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③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二、现场认证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五、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文档可登陆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①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③后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现场认证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⑥报考类别为“

三、现场认证流程:①现场资格认证→②提交相关材料→③领取准考证

(三)现场认证1.时间:2018年5月7日。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3.流程:①现场资格认证→②提交相关材料(附后)→③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4.要求:①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位证书和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②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③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