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451-
2.办理了助学贷款的新生,仅需完成核实个人信息、填写个人信息两项流程,其余流程需现场缴费后办理。
(七)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设立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二)助学金:1.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学生专项助学金;2.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按照《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3.学生专项助学金是资助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的农牧民子女、下岗职工子女及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学校一次性发放人民币3000元专项助学金。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我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院在读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1.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向当地县(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暂时不需要交学费、住宿费,待贷款成功后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具体申请办法按照《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带着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到当地教育局即可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网申请,需提交贫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助咨询:王老师:0451-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带着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到当地教育局即可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上网申请,需提交贫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助咨询:王老师: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