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电子工程学院2018年4月8日

四、录取规则1.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专业,以录取总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3.通过复试考核,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由未完生计划的导师择优录取。拟招生导师的录取次序由导师组先行确定,考生复试成绩中的导师成绩(60%权重)以拟招生导师的打分作为认定依据,根据录取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4.其他未尽事宜由哲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哲学学院2018年4月3日

4.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导师打分*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40%)*60%。

二、录取总成绩构成及权重、计算公式1.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2.初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40%;复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的60%,录取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组面试时导师与其他面试专家分别打分,导师所打分数权重占复试成绩的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40%。导师打分及其他专家打分情况一并记入面试记录。4.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导师打分*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40%)*60%。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1.复试形式为面试。2.考生应向复试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3.复试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4.复试题目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集中讨论产生。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玉庭成员:胡东、孙磊、董惠江、魏建国

二、复试差额比例法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并在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不足200%的,初试合格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法律史: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5室;刑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35室;民商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2室;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8年4月9日9:00,汇文楼822室;经济法学:2018年4月9日14:00,汇文楼822室。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2018年4月4日

五、录取1.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后成绩。2.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