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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复试形式和内容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形式和内容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10:12:36 提问时间:2019-05-24 21:17

相关问答

  • 职中

    2017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内容和形式

    1楼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1、公共外语测试复试中必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不含会计硕士Mpacc)为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硕士(Mpacc)进行公共外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依照初试外语语种确定。2、专业综合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和会计硕士(Mpacc)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为10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玉庭成员:胡东、孙磊、董惠江、魏建国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复试差额比例

    3楼

    二、复试差额比例法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并在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不足200%的,初试合格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

    4楼

    六、复试时间、地点法律史: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5室;刑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35室;民商法学:2018年4月8日14:00,汇文楼822室;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8年4月9日9:00,汇文楼822室;经济法学:2018年4月9日14:00,汇文楼822室。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2018年4月4日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录取

    5楼

    五、录取1.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后成绩。2.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

    6楼

    四、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 职中

    2017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形式和内容

    7楼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重点考察以下方面:1.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2.科研创新能力,含考生前期科研成果(如有科研成果请携带原件或复印件)。3.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4.试点专业的复试形式及内容,请咨询各专业导师。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博士招生专业复试方案复试具体内容及形式

    8楼

    3.复试具体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研究计划(50分),科研综合能力(50分)。研究计划主要考察学生独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的问题取向,以及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的契合度;科研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内容包括学科问题的前沿性和针对性,学术观点的鲜明性和创新性,分析论证的明晰性、深刻性,学术用语的规范性。复试形式:按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由5-7名招生导师组成,招生导师数不足时,可邀请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面试组成员。申请人首先进行研究计划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博士招生专业复试方案复试内容与形式

    9楼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复试科目:科研创新能力测试。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3.复试具体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研究计划(50分),科研综合能力(50分)。研究计划主要考察学生独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的问题取向,以及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的契合度;科研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内容包括学科问题的前沿性和针对性,学术观点的鲜明性和创新性,分析论证的明晰性、深刻性,学术用语的规范性。复试形式:按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由5-7名招生导师组成,招生导师数不足时,可邀请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面

  • 职中

    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复试形式和内容

    10楼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1.复试形式为面试。2.考生应向复试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3.复试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4.复试题目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集中讨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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