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确定
2022年我校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仍不公布导师姓名,考生报名时不报考到具体导师,考生报名时已经报考选定的学院、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三级学或领域),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硕士生通过平台进行与导师的互选,终确定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
(二)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术学位设1万元和0.8万元两个等级,专业学位设1万元、0.8万元、0.6万元和0.4万元四个等级。
3.国家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贷款,每学年高金额1.2万元。
5.其他资助,具体以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相关资助政策为准。
(四)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自查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七)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或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hrbmu.edu.cn/。
2.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徐老师;
3.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政编码:150081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档案关系: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后续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2019年春季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12月中下旬按照报考时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如邮寄地址有变化,可在发放通知公布后联系院系进行修改。需要提前使用
户口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具体手续如下:1.外省考生:户口迁移证须加盖所在地区派出所或市、县以上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用政府公章代替无效;户口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保健路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准确无误;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者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身份证注册编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
6.学费和住宿费收据发放学费和住宿费收据将于9月30日前送达新生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发放。缴费收据是证明学生缴费的有效凭证,如后期有办理报销、退学、出国、退寝等事项时均需要出示缴费收据,请务必妥善保管。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新生入学须知户口迁移及异地办理身份证
七、贫困学生申请贷款者,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请自行在家庭所在地按相关要求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贷款学生报到时需提供贫困证明(由村、乡、县开具均可,城镇居民由街道办、社区开具即可),可贷款额度不高于每年12000元。
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校本部需要办理住宿的同学请提前将住宿费存入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办理住宿时刷卡缴费。校本部需要办理住宿的同学请提前将住宿费存入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办理住宿时刷卡缴费。
八、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前寄到,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楼A215室),收件人:于老师,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8年8月28日校部报到时上交。咨询电话:0451-86630322。
二、校本部: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地病中心、药学院、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地病中心、药学院、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研究生可自愿办理住宿,家住哈尔滨市以外的研究生优先。2、校本部学生公寓住宿标准:3、校本部研究生在办理住宿时需准备两张一寸照片办理住宿卡。4、咨询电话(校本部公寓管理中心):0451-86662392。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新生户口转签说明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省外生源户口迁移均采取自愿原则。省内生源办理程序:通过入学资格审查正式成为哈医大在校生后,在微信公众号搜
一、各临床医学院:学生公寓住宿咨询电话如下:学生公寓住宿咨询电话如下:1、第一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0451-85552873;2、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0451-86605892(请于8月末开学前咨询);3、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部:0451-86298702;4、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451-85716027。5、大庆校区学生直接到大庆校区报到:0459-8153139
一、报到日期及地点8月27日早8:30―晚16:30各学院报到(地点见附件)8月28日早8:30―晚16:30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A区一楼阳光大厅(大庆校区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