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面试申请者在收到我所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所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前来我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二)面试名单确定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多不超过3:1。确定面试名单后,将在系统中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其他说明(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预计在2018年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多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一定订阅我校研招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二)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三)报考者必须

(一)考生报名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所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cn/main/index.asp)。9月28日后,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tm)报名,不需再进行预报名。※特别提醒:我校

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电子信箱:jwjc@admin..cn。

组织管理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负责对本招生单位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并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试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我所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随后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被我所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联系电话:陈老师62232291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