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和对象。为落实教育部(教学〔2018〕1号)“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精神,2018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新行政区划调整,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对象确定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具体实施区域名称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录取标准。“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4号)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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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8 15:12

(三)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022年广东省教育厅继续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县

1.审核时间、程序。(1)资格初审。4月13日前,已完成网上报名申请的“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前往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审核表、户口簿、及学习经历等资料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在网上申报的各项信息与考生户口薄原件、学习经历实际情况(应届生)及学习经历证明(往届生)呈现的信息是否

填报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室6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强化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

保障措施(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要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行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要

2.考生资格公示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所有报考考生名单。对公示后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不能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公示报考方式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进行申报,并于4月1日至10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

报考条件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8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

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和对象及招生方式(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