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招生章程,並報教育部備案。
內容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繫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

4.填報志願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須填報志願。每位元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4所學校,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

報名1.組織機構教育部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負責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計畫編制及公佈、組織網上報名及錄取等工作,委託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承辦內地招生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現場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核及招生宣傳等工作。2.報名資格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8年

其他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須知》上規定的為准;2、新生入學後需接受體檢。體檢受限專業,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報名方式及時間2018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在3月1日至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網上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內容,並於5月31日前上傳學習概覽至預報名系統。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0日至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到

入學與體檢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被內地招生高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3.招生章程招生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招生章程,並報教育部備案。內容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繫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

招生計畫和專業招生計畫:30名招生專業:詳見《廣東工業大學2018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專業表》(附件一)

2.招生計畫內地高校招收香港學生不占學校當年普通高考錄取招生計畫。招生高校須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在港免試招生額度編制招生計畫及說明,於2018年1月前報聯招辦統一匯總後向香港社會公佈。

(2)招生高校可附加要求除四門核心科目外,招生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考生需達到的水準(如指定一至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哪個級別以上)。

3.招生章程招生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招生章程,並報教育部備案。內容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繫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