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除广东省外,报考英语(含师范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满分值的73%以上,即150分制的110分或120分制的88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1.学费标准:文科类:5050元/学年;农学类:4568元/学年;理工外语类:571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医学类:6380元/学年。

第二十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

2.住宿费标准:分别有600元/年、750元/年、10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1400元/年、1500元/年、1700元/年八个档次,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zsb@.cn学校网址:http://web..cn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江湾校区)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仙溪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

第六章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jj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