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3.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2018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省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中;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当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5.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答案来源于: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学历证书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联系方式

2020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三录取原则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3录取规则1福建省内考生2021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2省外考生按照各省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学院各

2019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20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018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