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一)准考证打印方式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将于3月1日开通,打印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1日。通过审核的考生请登陆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7.245.63/zsgl/bswb)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用户名为申请编号后5位,密码是8位的出生日期。对于部分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暂时屏蔽打印准考证,请于3月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将重新此部分考生准考证打印。(二)外地函报考生资格审查外地函报考生请于2018年3月8日和9日(上午9:00-11:30)携带相

6、考生应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到学校了解考场有关事项。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7.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十一条其它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详见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本人签字;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本人签字;

5、省内考生不允许函报,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不准许他人代报名。

4、函报考生需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和11日(上午9:00-11:3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责任自负。确认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校图书馆南面F楼3楼)301房间

(二)外地函报考生资格审查外地函报考生请于2018年3月8日和9日(上午9:00-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F楼)309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