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发放方式及安排(不含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1.现场发放对象: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时间:6月15日下午13:40-16:30,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40-16:30。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在上述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到表1所列的指定地点领取,之后领取的同学,请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表1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安排发放学院指定发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学院办公室地点航海学院航海

三、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可由考生自取或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取。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附件1)。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7月4日

三、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MBA、MPA、单独考试生)的录取通知书均通过EMS邮寄发放,邮寄地址为复试时确认的地址。如有疑问,请联系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电话:0411-84723313。望周知。附件:入学须知研究生院2018年6月12日附件【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不含专业学位教育学院非全日制新生).doc】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全日制非定向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培养协议书。望周知。专业学位教育学院2017年6月28日附件1.2017EMS单号.xls(52.5KB)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6月26日

2020年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须知》。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6月27日

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入学须知》(见附件)。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8年7月5日附件【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doc】

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入学须知》(见附件)。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除非全日制MBA、MPA和单独考试生。)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