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正在享受“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省管领导干部原则上可以推荐,但要坚持标准高、数量少,从严掌握。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2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A82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办公系统邮箱。 联系人:唐晓宇、陈征 电话: 附件1:省通知文件.doc 附件2: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杰出人才培养.doc 附件3: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杰出人才引进.doc 附件4: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培养.doc

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书》(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及申报附件材料。要求《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 附

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根据选拔条件要求,组织材料在基层单位进行申报。 2.基层单位根据个人业绩成果,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进行审核、评审后,向学校择优报送推荐人选并形成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同一单位如有多人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学校根据申报人业绩成果,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对基层单位推荐人选进行遴选,经学校研究确定校推荐人选名单。 4.校推荐人选名单确认后,进

(三)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之后出生)。

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正在享受“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省管领导干部原则上可以推荐,但要坚持标准高、数量少,从严掌握。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

(一)申报材料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书》(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及申报附件材料。要求《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 附件材料内容: 1.学

5.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之后出生)。 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省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四)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国(境)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1.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或艺术成就,具有较好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3月6日之后出生)。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