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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体育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五条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zsb@.cn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xx..cn

第五条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

第三十二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审计监察处联系人:姚志坚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dzsjjcc@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