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其他1.实行弹性学制,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学习时间。长修业年限为六年。2.录取考生依托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进行专业培养,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和相关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将为录取考生配备工作实践方面的第二导师。4.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5.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n/,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

二、招生规模具体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去年招收9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原理7人、发展与教育心理1人、公共管理1人。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须用邮政EMS于3月8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②《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④《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粘贴照片处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⑤第二代

6.辅导员基地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附件列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五)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招收比例占70%以上)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限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4.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5.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三、报考条件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2.报考本专项计划的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报考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及高校学生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

三、报考条件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2.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且工作已满3年(截至2016年12月16日)的专职辅导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

三、报考条件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

三、报考条件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2.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且工作已满3年(截至2017年12月16日)的专职辅导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