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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诉机制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诉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23:36:16 提问时间:2018-05-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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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科研经历简介及自我介绍;

    1楼

    ⑧科研经历简介及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

    2楼

    (三)考试方式2018年我院通过以下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1、学士直攻博(已完成拟录取工作,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2、硕博连读;3、申请考核制(含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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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

    3楼

    (二)学院要求除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须满足学院的要求:往届毕业生需要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学术论文一篇或者SCI/EI检索文章一篇及以上。须同时满足学校及学院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注:未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

    4楼

    (二)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2.学院补充要求:对于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术论文首页。具体材料清单如下:①《2018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考生须同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②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所报考的导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

    5楼

    (一)基本要求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见简章)。

  • 我要读技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习年限

    6楼

    七、学习年限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

    7楼

    (三)材料审核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310办公室。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结果后由学院提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8楼

    ②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硕博连读采用考核小组的英文提问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的能力。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的笔试(在钢铁冶金、有色冶金、物理化学、生态学方向中任意挑选一套答题)以此来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及文献掌握能力等。硕博连读采用考核小组的英文提问方式考查考生对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的能力。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的笔试(在钢铁冶金、有色冶金、物理化学、生态学方向中任意挑选一套答题)以此来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及文献掌握能力等。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研究计划;

    9楼

    ⑦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要求不少于3000字。

  • 中专学校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诉机制

    10楼

    十、申诉机制考生在招生、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署名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后做出终裁决。考生在招生、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署名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后做出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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