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bsbm/)填报志愿和本人信息。
(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见附件1)
(三)成绩单。硕博连读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学籍、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硕博连读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五)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六)政审调查表(见附件2)。
(七)《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一份。
(八)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体格检查表。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交通学院统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样式见附件4)。
(九)若本人有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申请专利、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等,请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十)英语水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

申请者需向学院提交的材料(一)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填写完毕本人自述、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个人承诺。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bsbm/)填报志愿和本人信息。(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见附件1)(三)

其他说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2.受纪律处分;3.体检审核未通过;4.提供虚假信息。(一)硕博连读申请者的报名考试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以在线支付方式收取,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二)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

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作小组名单:组长:邓伟文副组长:吴江浩委员:徐斌姚仰平张曙光孙凌玉唐铁桥吴超于滨秘书:甘珍夕

(三)学院考核初试。在资格审查阶段由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复试。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应结合学科特点,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复试成绩

(二)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体格检查表样式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10-电子邮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10月26日

(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复议和监督(一)考核过程公示。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二)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三)复议制度。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作小组名单:组长:邓伟文副组长:吴江浩委员:徐斌姚仰平张曙光孙凌玉唐铁桥吴超于滨秘书:甘珍夕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