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有:银行卡小信封(内有中国银行卡、银行卡使用须知、银行卡签收单、交费通知)及新生入学须知。注: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办理银行卡,沿用本科时使用的银行卡。非本校应届生如未收到银行卡请与录取学院核实是否开卡失败。开卡失败的新生需在北京办理中国银行卡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卡号报学校计财处(思源楼519室)。注意:非定向新生以及定向的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新生,需要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未按要求调入我校者,录取通知书缓发,暂不办理报到手续。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未按要求交到录取学院者,录取

4、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有新生入学须知、行李签以及调档函(仅限须调档新生)等,领(收)到通知书后请注意核对以上材料是否齐全,并按材料中的相关要求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网上注册等事宜。

5、凡协议未返回的,通知书暂不发放。[点击下载]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变更登记表.xls

7、新生入学时需要提交签字盖章的《新生入学前婚育信息调查表》(见附件),可提前下载打印,纸质版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发放)。附件:.pdf

3、本校应届生暂不需调档,可由所在院系党(团)总支开具《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后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办理档案移交。

1、北外本校应届毕业本科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内一卡通原件签字领取,无特殊原因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办。领取时间:自6月13日—6月2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一上午除外)前来领取。如确需他人代领,须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新生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查验、留存后签字领取。

1、北外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内一卡通原件签字领取,无特殊原因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办。领取时间:自7月3日—7月1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一上午除外)前来领取。如确需他人代领,须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新生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查验、留存后签字领取。

1、山东师范大学本校毕业应届生将发放到相应本科学院,学院将统一发放,考生不需要自己领取。

3.本校应届生录取通知书通过被录取学院发放,请考生等待学院通知领取。

3.本校应届生录取通知书由各录取学院发放,请考生等待学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