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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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13:02
学校简介
安徽省明光市职业高级中学现为国家级重点职高,安徽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滁州市文明单位、明光市治安管理先进学校和绿色学校,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基地、国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学校现拥有50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标准体育运动场和较其他体育设施、6万余册图书及电子读物、470台计算机并组成校园网;有两个生产实习工厂和多个校外实习基地。现开设机电、电子、计算机、数控、会计、电子商务、艺术(幼师)、工艺美术、园林绿化等九个专业和综合高中班;2009年增设“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管理”两个涉农专业。机电专业为首批“省级重点建设示范专业”;机电、电子及自动化专业实训基地为“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机电、电子、计算机和会计为四大省级特色专业。
现开设8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000多人,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实行全方位、规范化管理,教学秩序井然。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多种办学形式,实行人才的“订单式”培养。一次性就业率95%以上,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就业质量稳固提高;对口高考连续十年位于滁州市同类学校榜首。
经市政府批准,2009年我校整体迁建。新校区座落新明城规划区,位于明珠路以东、柳湾路以南,背靠工业园的黄金地段,占地面积16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8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元左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67万平方米,已于3月31日正式动工。
学校简介
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始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来安二中,是一所公办普通中专学校。1982年由普通中学改制为职业中学,校名为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1991年被省政府批准并由国家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省级重点职业中学,同时授予“科教兴农先进学校”称号;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一批合格县级职教中心,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学校”,2014年滁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
学校位于滁州市来安县县城中心,交通便捷,环境幽雅,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3200人,教职工201人,双师型教师101人,图书14万册,各类专业实训室38个,校外实习基地17个。其中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现代农艺实训基地为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3.免试考生材料审核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明材料一份;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获奖文件及证明材料。获奖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明材料一份;相关获奖文件及证明材料。注:1.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家长怎么联系?

报考对象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4.退役士兵报考者,按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5.所学专业符合指定专业范围。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1意向报考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号)的要求在2022年3月18日10:00-3月22日16:00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3月24日17:00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近年在安徽省录取分数线如何?

(2)考生获教育部等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一等奖的。符合免试范围的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