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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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12:56
学校简介
安徽省明光市职业高级中学现为国家级重点职高,安徽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滁州市文明单位、明光市治安管理先进学校和绿色学校,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基地、国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学校现拥有50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标准体育运动场和较其他体育设施、6万余册图书及电子读物、470台计算机并组成校园网;有两个生产实习工厂和多个校外实习基地。现开设机电、电子、计算机、数控、会计、电子商务、艺术(幼师)、工艺美术、园林绿化等九个专业和综合高中班;2009年增设“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管理”两个涉农专业。机电专业为首批“省级重点建设示范专业”;机电、电子及自动化专业实训基地为“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机电、电子、计算机和会计为四大省级特色专业。
现开设8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000多人,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实行全方位、规范化管理,教学秩序井然。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多种办学形式,实行人才的“订单式”培养。一次性就业率95%以上,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就业质量稳固提高;对口高考连续十年位于滁州市同类学校榜首。
经市政府批准,2009年我校整体迁建。新校区座落新明城规划区,位于明珠路以东、柳湾路以南,背靠工业园的黄金地段,占地面积16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8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元左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67万平方米,已于3月31日正式动工。
学校简介
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始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来安二中,是一所公办普通中专学校。1982年由普通中学改制为职业中学,校名为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1991年被省政府批准并由国家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省级重点职业中学,同时授予“科教兴农先进学校”称号;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一批合格县级职教中心,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学校”,2014年滁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
学校位于滁州市来安县县城中心,交通便捷,环境幽雅,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3200人,教职工201人,双师型教师101人,图书14万册,各类专业实训室38个,校外实习基地17个。其中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现代农艺实训基地为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3)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类专业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但需按照全省中考中招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四)鼓励艺术、体育类中等专业学校组织省外生源,招收外省考生。外省考生报考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外省考生报考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术、体育类专业,需参加我省统--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答案来源于:2019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

(一)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的文化课照顾加分政策: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可加20分;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文

(一)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的文化课照顾加分政策: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可加20分;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文

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艺术(文)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类,艺术(理)类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填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时间与文史、理工类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专业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

(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的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参加校考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江苏、河北两省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山东、广西、福建三省只招艺术文考生,不招艺术理考生。考生报名时,应分类报考,分别为美术设计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

第十一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低控制线,按下述要求录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4.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5.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