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6、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1)音乐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贵州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外音乐类和舞蹈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省外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专业成

第十一条毕业与学位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给考核合格,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招生类别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其中我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如下:1.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2.化学类:包含化学和应用化学二个专业。3.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二个专业。考生报考时按招生类别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填报志愿。入学后统一

第三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监督进行。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监督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副校长曾伯平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

2019年遵义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组织机构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