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66名。并列266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85分。

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2、专业名次录至564名。并列5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8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3名。并列14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艺术设计专业: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名。并列17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8分。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名。并列25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3分。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6名,文化课低录至431分。

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艺术学理论: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城市艺术设计: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