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城市艺术设计: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

2.凡取得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的考生,确定校区志愿。凡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录取学校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寄发《录取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同时在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n/被录取的学员于开学时办理入学交费手续。

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艺术学理论: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9.城市艺术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2、专业名次录至564名。并列5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8分。

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城市艺术设计: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