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9、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8、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理工文史类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学年/人或3700元/学年/人,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学年/人。艺术设计(空中乘务与空港管理方向)专业学费为9600元/学年/人(含实训费)。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60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理工类、文史类普

4.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热忱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来电咨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邮编:450007咨询电话:0371-(兼传真)、短信咨询平台:网址:E-mail:xszsb@热忱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来电咨询!■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邮编:450007咨询电话:0371-(兼传真)、短信咨

8、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6、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

7、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的标准执行。

7、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的标准执行。

6、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