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院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3.考试内容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牵头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命题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1.命题阅卷组负责文化素质考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类别增至10个专业大类,我院在其中三个大类招生,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其余13个专业由我校进行单考单招。2016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专业名称专

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1.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2.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3.纪检监察组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已通过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分为十个专业大类,我校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五个大类招生,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2017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年)科类

十一新生入学复查及待遇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将按有关文件制度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以及新生待遇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院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以及新生待遇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院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