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如计划未完成,均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文史类:9360元/年
理工类:9480元/年
省级重点专业:9600元/年
住宿费8人间(带暖气):1200元/年
6人间(带暖气):1800元/年
4人间(带暖气):2400元/年
第二十一条学院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种类、强度、时间、工作态度及完成质量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月。
第二十三条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陕西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专业
|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 车辆工程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理工 理工 | |
| 道路桥梁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理工 | |
| 汽车服务工程 | 理工 | |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工 | |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智能制造工程 | 理工 | |
| 物联网工程 | 理工 | |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收 | |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收 | |
| 财务管理 | 文史 | |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史 | 四年 |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
| 汽车服务工程 | 单独考试 | |
| 市场营销 | 单独考试 | |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单独考试 |

第五条办学地点:白鹿原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邮编:710038临潼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渭北工业园秦王一路邮编:710600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029-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

第二十二条学院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院全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

第二十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高职(专科)收费标准:文史类:9360元/年理工类:9480元/年省级重点专业:9600元/年住宿费8人间(带暖气):1200元/年6人间(带暖气):1800元/年4人间(带暖气):2400元/年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邮编:710038学院网址:http://www.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高职(专科)收费标准:文史类:9360元/年理工类:9480元/年省级重点专业:9600元/年住宿费8人间(带暖气):1200元/年6人间(带暖气):1800元/年4人间(带暖气):2400元/年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招生咨询电话:400-029-1987029-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如计划未完成,均参加征集志愿。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