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免试材料须在4月12号之前上交学院招生就业处,相关考试费会在确认免试资格后退返,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答案来源于2021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综合素质面试时请务必携带“成绩单”和有关书面材料;凡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我院校提出申请,学院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可直接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答案来源于2022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2.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免试材料须在4月12号之前上交学院招生就业处,相关考试费会在确认免试资格后退返,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

2.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免试材料须在4月12号之前上交学院招生就业处,相关考试费会在确认免试资格后退返,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